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花都大道(机场北进场路口至红棉大道段)扩建改造工程”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本次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三东村、石岗村、杨二村、杨一村,花东镇天和村,花山镇东华村、洛场村、平东村、平山村、平西村,秀全街乐同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1.9910公顷,征收土地主要属于村集体用地,权属单位主要涉及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八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十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十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十四经济合作、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三辄第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三辄第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上升三四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上升五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邦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草弄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存心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大龙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榕树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上头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泗合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村新村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二祥凤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一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一村塘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一村窝埔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天和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天和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华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第九经济合作杜、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经济联合杜、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东村欧阳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东村上丰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联民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上村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下村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杨二大弄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乐同村赤米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乐同村古塘经济合作社,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地类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无空白权属、无重叠权属、无争议。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
说明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利害关系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收土地的支持度;当前及潜在的风险点,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征收土地区域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影响的村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四、联系方式
1、用地单位
单位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6885506
2、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汇金谷二街7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318870421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