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新槎大桥工程(东莞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2

尊敬的各位公众: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内容予以评估前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有关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槎大桥工程(东莞侧)

(二)建设单位: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三)建设地点:新槎大桥连接东莞中堂镇与广州增城区新塘镇,项目起于东莞中堂镇现状进园大道,终点接顺广州增城区新塘镇现状东华大道。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新槎大桥全长约2.33公里,其中东莞段长约1.31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车速主线60km/h,辅道40km/h,主线双向6车道,辅道双向4车道,设双向六车道跨江大桥一座,桥上设慢行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29172.37万元,其中东莞段总投资为68909.41万元(以最终批复为准)。

3.项目工期:计划于20276月开工,20306月竣工。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7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主要风险因素表

序号

风险因素

1

项目前期立项、审批程序的合法性

2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3

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4

管线搬迁及绿化迁移

5

工程方案

6

资金筹措和保障

7

扬尘和废气

8

噪声和振动影响

9

水体污染物排放影响

10

水土流失

11

文明施工与施工建设管理

12

跨行政区域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工作机制

13

土地、房屋价值变化

14

交通影响

15

安全因素

16

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17

舆情关注度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要求,尽快完成全部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完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及审批等涉及的各专项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的所有审批手续齐备,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文件合法合规,以消除群众对项目合法性及项目审批涉及的有关问题的质疑。

(二)项目单位在项目立项、环评等前期阶段做好信息公开,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听取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项目单位建立各项工作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负责人制度。

(三)保证征收补偿方案程序完备,保证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保证信息及时公开、设置民意反映渠道。

(四)同步设计和现场施工,优化管线迁改工作实施方式。

(五)在项目前期进行充分的技术调研,深入分析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技术难点和潜在风险,避免盲目采用不成熟或未经验证的技术方案。

(六)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申请专项资金、国债、地方债多方面解决建设资金;做好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制定资金应急措施;建立欠薪应急保证金制度,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

(七)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应达到相关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排放废气的机械亦应达到相关的排放标准。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尾气委托专业的环保工程公司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去除效率及排烟的烟黑度均应满足相关环保要求。运营期间严格车辆尾气执行排放标准,加强对通行车辆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通过定期抽检等方式确保车辆尾气排放符合要求。

(八)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工作方式;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布置、封闭隔噪等措施;围蔽施工场界,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夜间施工需获书面同意;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需采用新型沥青路面、落实敏感点隔声屏障或隔声窗、设置鸣笛抓拍装置等措施,住宅区密集路段设置封闭式隔声屏障。

(九)项目建设在排水与污染防治方面,排水体制采用完全分流制。施工期采取多项措施防止水体污染,禁止向保护水体倾倒废物,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设临时蒸发池,施工材料远离地面水并做好防污染措施,物料堆场远离水体且遮盖防护,加强施工机械管理,生活污水可送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站场地面硬化、污染物妥善存放。运营期路面雨水污水通过预留管道排入城市排水管;对施工及运营异常地段、潜在地面沉降区域布置监测点持续监测。

(十)施工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易水土流失处加固护坡,加强场地路面建设以利排水,按绿化方案恢复植被,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等拦挡设施;对堆料场等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

(十一)项目单位建立“项目单位—政府—施工单位—群众”多方共同参与的良好沟通机制;项目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度高的施工单位,在相关的施工合同中明确社会稳定风险的职责条款,明确采取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十二)项目单位应建立关于项目建设的跨行政区域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与穗莞两地政府部门的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有效对接,形成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联合行动机制,对涉及两地或边界不清的矛盾纠纷,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落实到人,实现责任人负责制。

(十三)施工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公示详细的施工周期和交通疏解方案,让周边居民和房地产市场参与者了解工程的进展,减少因不确定性导致的地价和房价波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环境友好型的施工方式,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和房地产价值的负面影响。项目实施后可以改善交通条件,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对周边地价和房价产生积极影响。

(十四)通过对施工期间的交通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保证施工期间交通“方便市民出行,保持交通不断流,少绕行”,尽可能减少建设项目给城市交通带来的负面影响;采用快捷、方便、占道时间短的施工方法、工艺和结构形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的桩基成孔及制梁支顶方案、架空高度、宽度,都要尽力确保交通所需的基本限界条件;增加重要路段、路口的交警数量,增设施工单位派出的临时交通疏解员,配合交警引导、疏解交通;根据施工需要,部分道路可能需要调整交通组织及车辆流向或采取单行措施。

(十五)定期对施工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机械性能良好,制动、转向、轮胎等关键部件处于正常状态;加强施工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合理规划施工车辆的行驶路线,确保道路平坦、畅通,减少坑洼和障碍物;规范施工车辆的装卸作业,确保货物堆放平稳,防止货物滑落;定期对施工车辆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完善的施工车辆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十六)严格施工人员审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制度;定期组织治安教育培训;加强巡视检查和监控;开展治安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定完善的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与公安、环保、环卫等部门和街道、社区组建联防小组,共同维护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解决施工与地方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十七)加强与群众沟通互动;项目建设初期保证信息公开,注重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公众意见;规范处置群众意见,加强社情民意摸排,避免利益纠葛和群体性对抗情绪,防范民生话题激化。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6522日至2026528日。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审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评估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20-87562291-8513

邮箱:wangtat_dm@163.com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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